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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9-26
    辐射剂量和哪些方面有关

    辐射剂量亦简称剂量,包括计算媒质在辐射场中吸收辐射的能量和推断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两个方面。辐射剂量和哪些方面有关(1)照射量:所谓照射量描述X射线和γ射线在空气中电离能力的量。它的定义是在标准状态下1立方厘米的空气(1.293毫克空气)中产生1静电单位电量。照射量X是dQ除以dm所得的商,其中dQ的值是在质量为dm空气中,由光子释放的全部电子(负电子和正电子)在空气中*被阻止时所产生的离子总电荷的绝对量,即:X=dQ/dm。单位:库仑·千克^-1(C/kg)。(2)吸收...

  • 20229-21
    核医学科的布局和辐射安全防护要求有哪些

    在布局上,核医学科室布局与其它科室有很大区别,需要根据房间功能性和诊疗流程进行区域划分,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在区域之间应有严格的分界和过渡,内部通道及流线(医护流线、患者流线、核素流线)也应严格分开,实现医患分流;开展大剂量的核素治疗(如甲状腺癌治疗),还应考虑设置专用病房及病房设计;核医学科使用放射性核素会产生“三废”(固体废物、废气、废水),因此在布局设计上要考虑放射性废物室、过滤排气装置和...

  • 20229-15
    陆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主要有哪几个方面,你都知道吗?

    陆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主要有几个方面1陆地γ辐射陆地γ辐射监测有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和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还应测量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中的宇宙射线响应。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通常在某一重点区域具有代表性的环境点位,布点侧重人口聚集地,如城市环境,可设置自动监测站,实施不间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重点关注剂量率的变化,特别是异常升高的情况。2空气空气监测主要包括空气中的131I、3H(HTO)、14C、222Rn,以及气溶胶和沉降物中放射...

  • 20229-11
    核污染皮肤去污剂的使用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局部皮肤或者明确身体某一部位少量沾染放射性核素的清洗,也可用于污染物体表面清洗。技术参数:对各种放射性核素都有效。集螯合、溶剂化作用等于一体,迅速捕获污染表面的核素离子并牢固结合。有效期两年。容量:500ml使用方法:局部皮肤被放射性核素污染时,立即打开瓶盖,按压喷头用本溶液在污染不为涂擦2-3分钟,重复2-3次,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注意事项:保持喷嘴的通畅。维护保养:保持容器密封完好,置于阴凉干燥处。常温储存

  • 20229-11
    区域中子辐射监测仪的技术特点

    1.设备特点区域中子辐射监测仪主要用于区域中子剂量率的连续监测,可以连接8个区域中子监测探头对特定区域内的辐射进行监测,给出各探头所在位置的剂量率数据并按预定的报警阈值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该产品相比具有测量量程宽、传输距离远、外接探头多、远程管理等的优点。2.性能特点2.1监测仪主机与探测器均为就地壁挂式2.2内置工业级CPU和高压模块2.3报警阈值在整个监测范围内可调2.4正常(绿灯常亮);故障(黄灯常亮);报警(红灯常亮、蜂鸣器警示)2.5可选配计算机管理系统2.6主机尺寸...

  • 20229-7
    放射性去污箱配置清单

    放射性去污箱根据“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的要求,为了迅速、有效和规范的开展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最da程du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专门针对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工作场所,而市场采购组合为核应急去污箱,为国家及地方核辐射救治基地储备产品。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去污箱箱体个12次氯酸钠5%250ml瓶13亚硫酸氢钠5%250ml瓶140.2NH2SO4250ml瓶15饱和高锰酸钾溶液250ml瓶160.1NHCL溶液...

  • 20228-28
    核医学检查辐射知多少?

    临床核医学是核技术在医学中的应用所形成的一个学科,指的是用放射性核素诊断、治疗疾病的医学科。主要包括核医学显像、放射性核素治疗、器官功能测定和体外放射分析。提到核技术,普通大众很容易想到原Z弹、H弹及其巨大杀伤力,因此“谈核色变”。其实不然,不谈辐射剂量单谈辐射毒性,不科学。H武Q是利用大剂量放射性核素杀人,临床核医学是利用放射性核素治疗救人,两者本质不同。核医学检查所用放射性核素剂量有限,患者所接受的辐射剂量安全;按照规范操作,核医学从业工作人员所接受辐射也可控而安全。1、...

  • 20228-25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事故的管理,及时有效处理放射事故,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运输、储存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过程中发生的放射事故的处理。第三条对放射事故处理实行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和报告、立AN制度。第四条卫生部和公安部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国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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